【生育保险】女员工生育报销须知
发布时间:[2014-02-17]
1.办理产前检查登记表所需材料:(怀孕后)
单位介绍信、本人身份证、医保卡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医院诊断书、B超检查报告。
2.办理产妇登记表所需材料:(产前一个月办理)
《产前检查登记表》和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。如没有做产前检查登记所需材料:单位介绍信、本人身份证、医保卡、结婚证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3.报销计划生育手术费所需材料:(手术完成后六个月办理)
单位介绍信、本人身份证、医保卡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医院诊断证明、医院收费收据。
4.报销生育津贴所需材料:(产后六个月办理)
产妇登记表、医院诊断证明、出生证明、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复印件及住院收费收据。
注:产前检查及住院期间所产生费用必须现金支付,否则不予报销。报销产前检查费用,在定点医院出具产前检查登记表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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